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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在深居住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范围扩大 年满60岁老人可免费搭公交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8-30

  我市不断扩大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范围,凡在我市居住,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包含港澳台老年人),只需凭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即可享受敬老优惠待遇。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扩大我市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范围的通知,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我市早在2000年就开始施行敬老优待政策和免费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2003年,敬老优待政策覆盖到常住深圳的非户籍老年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免费乘车证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和地铁。

  相较以前“凡具有深圳市户籍,女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按规定办理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男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按规定办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以及“凡居住在深圳,男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按规定办理黄色《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的规定,此次政策调整,放宽了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的户籍和年龄要求,老年人(含港澳台)只要年满60周岁,凭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即可享受敬老优惠待遇。

  根据通知,深圳市敬老优惠待遇包括: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免费进入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各旅游景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共文化场所(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免费或优惠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含公立学校体育场馆),其中收费项目应面向老年人设立免费或优惠的时段和区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遵从经营场所对参加人员的身体要求和相关限制(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时除外);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在全市各医疗机构看病,享受优先窗口和通道服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

  此外,引导律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对老年人实行优惠;优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要提起诉讼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老年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优先给予免费法律援助。(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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